“植树节”是一些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以宣传森林效益,并动员群众参加义务造林为活动内容的节日。按时间长短可分为植树日、植树周或植树月,总称植树节。通过这种活动,激发人们爱林、造林的感情,提高人们对森林功用的认识,促进国土绿化,达到爱林护林和扩大森林资源、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。 为了动员全民植树而规定的节日。我国曾于1915年由政府颁令规定清明节为植树节即3月12日。后来到了1928年的4月7日,民国政府颁布了植树令:嗣后旧历清明植树节应改为总理逝世几年植树式。”民国政府之所以颁布这道令,是因为孙先生幼年就对“树艺牧畜”十分热爱的缘故。 他在海外留学时,经常利用假期回故乡种植桑树。1979年2月23日,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,仍以3月12日为我国的植树节,以鼓励全国各族人民植树造林,绿化祖国,改善环境,造福子孙后代。
我国植树造林的历史,可以追溯到3000年前。植树造林、发展林业真正成为国家建设的战略任务,却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,而成为公民的一项法定义务则始于改革开放之初。
新中国成立以来,党和国家十分重视绿化建设。上世纪50年代中期,毛泽东就曾号召“绿化祖国”“实行大地园林化”。1956年,我国开始了第一个“12年绿化运动”。1979年2月23日,在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,根据国务院提议,为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植树造林,加快绿化祖国,决定每年3月12日为全国的植树节。
1981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》。1990年3月12日,邮电部又发行了一套4枚“绿化祖国”邮票,第一枚为“全民义务植树”。
1982年的植树节,邓小平同志率先垂范,在北京玉泉山上种下了义务植树运动的第一棵树。从此,义务植树作为一项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被付诸实施,一场世界上规模最大、参与人数最多、成效最为显著的义务植树运动在全国持续开展了26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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